logo
救助对象治愈出院时需办理哪些出院手续,是否需支付一些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09-04-09 00:00    发布作者:

 

救助对象治愈出院时,需办理哪些出院手续,

是否要支付一些医疗费用

 

    爱心医疗救助对象治愈出院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救助对象或家属要仔细审核住院发票和费用清单,并在住院发票和费用清单上签字。

    二、将入院时携带的《爱心医疗救助通知书》、低保证或优抚证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审批表、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卡)、户口本、身份证和转诊证明等证件材料交心胸外科联系人。联系人将以上证件材料和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住院费用票据资料,一并送医院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审核。

    三、医院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审核并复印有关证件材料后,将低保证或优抚证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审批表、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卡)、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交心胸外科联系人退回给救助对象。同时,免费提供给救助对象《出院小结》和《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复印件各1份。

    四、救助对象不需向医院交付任何医疗费用(如患者要求使用进口药物和耗材的,其购置费自理),但应交付相关陪护费和伙食费。

    五、救助对象或家属向医院心胸外科联系人索要该院承诺的交通食宿费补助款(未承诺的除外)。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品牌项目 更多>>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方式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4楼

电话:86252230 86254780 邮编:33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