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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医疗救助获中央财政2012年度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2-07-19 00:00    发布作者:

 
 
爱心医疗救助活动获中央财政
2012年度项目资助
 
 
   
   根据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通知,财政部于2012年初向民政部拨款2亿元,作为中央财政2012年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资助,要求各地社会组织按要求做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爱心基金会于2012年3月28日正式上报《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贫困家庭18岁以上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医疗救助示范项目申请书》。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于2012年4月下旬正式批准爱心基金会医疗救助试点项目,同意由中央财政拨款100万元,资助江西贫困家庭18岁以上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的治疗。民管局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8月份要完成80%进度,11月份全部完成并写出项目总结报告。
    爱心基金会根据民政部民管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中央财政资助江西贫困家庭18岁以上先心病和风心病患者医疗救助示范项目。一是将该项目纳入爱心基金会已经建立的医疗救助平台和运作体制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的程序和要求。二是爱心基金会在受理审批全省先心病和风心病患者救治申请时,将18岁以上患者作为救助重点,优先受理和审批。三是基金会及时协调江西省人民医院等6家定点医院,认真做好该项目患者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四是认真做好患者住院治疗费用的结算和拨付,其中,县级医保或新农合补助40%,县级民政大病救助补助30%,剩余30%由中央财政资助,但最高不超过1万元,超过部分由爱心基金会资助。五是建立医疗救助反馈机制,通过医院看望、电话回访、问卷调查、上门家访等形式,了解患者入院治疗情况和出院后康复情况。六是实行医疗救助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患者入院、治疗和经费结算情况,督促患者及时入院治疗和医院对住院费用及时结算。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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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方式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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