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30 00:00 发布作者: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爱心基金会一届一次理事会2007年8月1日通过)
根据《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章程》和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为帮助部分革命老区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现制定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按照基金会章程和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公正审批,坚持基金会救助与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民政大病救助和医疗机构减免政策相结合,积极稳妥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缓解手术治疗经济负担,为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户家庭成员和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三、救助病种
目前,只开展简单的先心病和瓣膜病的手术治疗救助,对复杂的先心病和瓣膜病暂不实施救助。具体救助病种是:(1)无重度肺动脉高压和无其它合并症的单纯室间隔缺损或单纯房间隔缺损;(2)动脉导管未闭;(3)肺动脉瓣狭窄;(4)心功能Ⅲ级(含)以下的单纯二尖瓣狭窄或关闭不全;(5)心功能Ⅲ级(含)以下的单纯主动脉瓣狭窄或关闭不全。
四、受助地区
根据《基金会章程》有关精神,从2008年1月起,医疗救助的地区范围,由目前的吉安市和兴国县、瑞金市,扩大至赣州市18个县(市、区),以后视情扩大到其它地区。
五、定点医院
本着便利、低成本和高质量的原则,救助对象手术治疗的定点医院为5家: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六、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经批准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实行全免。城镇救助对象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救助对象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先由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民政部门按照医疗救助规定给予救助,医疗机构根据规定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剩余部分由基金会负担。手术治疗经费的结算,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卫生、劳动和财政部门,搞好三项救助政策的衔接。
七、工作流程
(一)、宣传。基金会印制《爱心医疗救助 彰显社会关爱》宣传单若干份,由市、县民政部门发至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张贴宣传。
(二)、申请。患者由监护人陪同,于每周星期二、三(节日除外),到爱心基金会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并递交以下资料:申请救助书、乡镇(街道)出具的患者属低保户家庭成员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的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在证明上确认盖章)、户口本、低保证或优抚证、医保证或农合证、心脏彩超报告单、胸片、医院诊断书和2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三)、受理。基金会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了解有关情况,查验递交的资料。凡不属救助对象或不属救助病种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属实的,一律不予受理。查验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审批登记表》,与监护人签订协议书,复印户口本、低保证或优抚证、医保证或农合证、彩超报告单、医院诊断书的有关页面,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胸片、申请书和证明。
(四)、初审。组织胸科专家审验患者的病情资料,认定所患病种,提出治疗意见,确定治疗最高限价。
(五)、审批。基金会于月初对申请救助的患者身份和病种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列为受助对象,向监护人寄送《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通知书》。同时,将《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名单》寄送所有定点医院。
(六)、入院。受助患者和监护人自行选择并联系定点医院,落实入院治疗时间。至时,受助患者由监护人陪同,持《通知书》、户口本、彩超报告单等病历资料,经医院联系人核对无误后,办理入院手续。
(七)、治疗。医院根据术前检查,确定手术治疗病种,填写《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确认表》,签署手术治疗意见,将《确认表》传真送基金会审查同意后,实施手术治疗。
八、经费核销
定点医院按阶段或批次将出院受助对象的住院证明、出院小结、长期和临时医嘱复印件、经受助对象或监护人审验签字的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等,寄送基金会或设区市民政部门分送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卫生、劳动和财政部门进行治疗经费会审,在发票复印件反面注明报销和救助金额并加盖公章,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治疗经费会审核销统计表》。县级财政部门将医保、农合报销资金和大病救助资金拨付给市级定点医院或基金会(省会医院和同济医院的治疗经费,基金会己垫付)。县级民政部门将发票复印件、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和《经费会审核销统计表》寄送基金会。基金会将剩余治疗经费拨付给市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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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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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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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4楼
电话:86252230 86254780 邮编:3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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