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04 00:00 发布作者: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爱心基金会二届一次理事会2013年4月19日通过)
根据《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基金会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在全省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城乡困难群众家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帮助解决看病难问题。为使救助活动顺利、高效、安全、健康地开展,现制定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按照基金会章程规定和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实施;坚持阳光操作,公正审批;坚持基金会救助与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和医疗机构减免政策相结合,积极稳妥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缓解住院治疗经济负担,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积极贡献。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全省城乡低保户、部分优抚对象家庭、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中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三、救助病种
目前,只实施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的手术或介入治疗救助,条件成熟时,再实施其他病种的治疗救助。当前具体救助病种是:(1)室间隔缺损和房间隔缺损;(2)动脉导管未闭;(3)肺动脉瓣狭窄;(4)二尖瓣或三尖瓣狭窄或关闭不全;(5)主动脉瓣狭窄或关闭不全;(6)轻、中度法洛氏四联症等。
四、定点医院
本着救急、便利、低成本和高质量的原则,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院8家: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上海同济医院和上海东方医院。
五、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经批准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治疗所需费用实行全免。城镇救助对象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救助对象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先由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规定给予救助,医疗机构按规定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剩余部分由基金会负担。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直接与以上部门单位结算。
六、工作流程
(一)、申请。患者由监护人陪同,直接到爱心基金会提出医疗救助申请,也可到基金会指定的设区市人民医院申请,并递交以下证件资料:申请救助书、乡镇(街道)出具的患者属低保户或部分优抚对象家庭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等成员的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在证明上确认盖章)、户口本、低保证或优抚证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审批表等、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心脏彩超报告单、胸片和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受理。基金会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了解有关情况,查验递交的证件资料。凡家庭身份不符或救助病种不符或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属实的,一律不予受理。查验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审批表》,与监护人签订协议书,复印户口本、低保证或优抚证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审批表等、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彩超报告单等有关页面,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胸片、申请书和证明。
(三)、初审。组织胸科专家组审验患者的病情资料,认定所患病种,提出治疗意见和治疗最高限价意见。
(四)、审批。基金会每月对申请救助的患者家庭身份和所患病种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列为医疗救助对象,并向监护人寄送《爱心医疗救助通知书》,同时,将《爱心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寄送所有定点医院。
(五)、入院。受助患者和监护人根据《爱心医疗救助通知书》要求,与定点医院联系落实入院时间,办理《转诊证明》。入院时,受助患者由监护人陪同,持《通知书》、《转诊证明》、户口本、低保证或优抚证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审批表等、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彩超报告单等有关证件资料,经医院联系人核对无误后,办理入院手续。
(六)、治疗。医院根据术前检查,确定治疗病种,制订治疗方案,并填写《爱心医疗救助治疗确认表》,传真送基金会审查同意后,实施治疗或取消救助。
七、经费核销
(一)救助对象出院时,本人或家属需在住院发票和费用清单上签字。医院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及时审核住院费用票据资料,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二)定点医院适时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核销统计表》,并将此表和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票据资料(医疗救助通知书、医保证或新农合证、低保证或优抚证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审批表等、户口本和转诊证明的复印件,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发票、结算清单、费用清单)分别寄送相关医保或新农合经办机构、民政部门和爱心基金会。
(三)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以及爱心基金会及时审核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票据资料,并在收到票据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资)助款拨付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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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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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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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4楼
电话:86252230 86254780 邮编:3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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