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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会201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2-01-30 00:00    发布作者: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赣爱基字〔2012〕1号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基金会在省民政厅直接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下,在有关社会团体鼎力支持下,通过基金会和各定点医院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年度医疗救助任务,获得各方面好评,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1年度工作回顾
    (一)在政府实施儿童两病免费救治情况下,医疗救助人数仍达较高水平。省政府于2010年8月在部分设区市启动了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免费救治试点,并于2011年3、4月份在全省全面推开。根据省政府儿童两病救治试点方案要求,基金会积极配合,继续坚持受理0-14岁先心病儿童的救助申请,并优先安排手术治疗,2011年4月至12月底,基金会救治的先心病儿童208名,占同期医疗救助人数48%。同时,基金会及时分析形势,调整救助方向,将医疗救助的重点转为14岁以上的先心病和风心病患者。由于加大了医疗救助的宣传和受理力度,2011年下半年在救治先心病儿童逐月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每月的医疗救助人数仍有40至50名,2011年全年实施医疗救助的人数达到707名,接近救助人数最多的2010年的救助水平。以上救助对象中,属农村户藉的662名(占94%),属城镇户藉的45名(占6%)。各设区市的救助人数是:南昌市24名、九江市56名、景德镇市6名、萍乡市9名、新余市5名、赣州市200名、宜春市83名、上饶市82名、吉安市172名、抚州市70名。
    (二)定点医院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医疗救助质量和安全得到保证。在省政府全面推开儿童两病救治的新形势下,基金会2011年的医疗救助活动,一个显著特点是救治的先心病儿童大多是病情复杂和危重,基金会本着对患儿、家庭和社会负责,对一些存在一定风险的也列入救助范围,尽力予以救治。在实施医疗救助过程中,治疗医院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服务。各定点医院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绿色通道服务,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的治疗。救助对象住院治疗优先安排,不经门诊检查直接入院,并不收押金或预付款,治疗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各定点医院始终坚持并不断健全医疗救助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的质量。救助对象诊治过程中,实行心胸科主任负全责,选派医护骨干参与诊治,尤其在一些复杂病种的治疗和危重病人的处置过程中,心胸科主任亲自把关,付出了极大努力。同时,基金会于2011年初建立了医疗救助死亡病例通报制度,对提高医疗救助质量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治疗医院发生救助对象死亡病例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基金会通报,并在事后书面报告具体情况,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基金会在2011年向各定点医院书面通报了6起救助对象死亡病例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2011年救助对象虽然人数较多且复杂病例也较多,但死亡病例只发生7例,死亡率为1%,大大低于正常死亡率,也低于基金会四年来医疗救助的平均死亡率。
    (三)有关部门相应提高救助对象住院费的补助标准,使基金会捐赠款的救助效益得到极大提升。为了减轻基金会开展医疗救助的资金负担,提高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省政府规定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城镇医保或新农合、民政医疗救助和基金会三方共同承担。2009年1月省民政厅、财政厅、劳保厅和卫生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09〕8号),确定了城镇医保、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以及基金会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定额补助标准。2011年1月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又联合下发《补充通知》(赣民字〔2011〕3号),相应提高了城镇医保、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补助标准,即新农合补助由30%提高至40%、城镇医保按现行政策相应提高、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补助由20%提高至30%。四年来,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人均2.8万元, 2010年前基金会按50%比例人均资助1.4万元,2011年起基金会资助比例降为30%,人均资助降至0.8万余元,大幅减少了基金会捐赠款对每名救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从而使有限的捐赠款资助更多的救助对象,极大提升了基金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通过合作开展医疗救助方式,充分利用省外非公募基金会的资金支持。在开展医疗救助活动中,救助资金的募集是基金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基金会在2010年前募集资金的渠道,除民政部和省政府领导帮助协调募集和省财政予以支持外,主要是面向省内国有和民营企业单位开展募捐,以及各设区市予以财政支持。2011年的救助资金募集,基金会面对募集渠道越来越窄的困难局面,振作精神,转变观念,开拓视野,积极寻求省外非公募基金会的资金支持。基金会于2011年3、4月份,先后与北京爱佑慈善基金会和神华公益基金会(包括中国社工协会儿助会)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开展江西老区先心病医疗救助活动。根据协议规定,本基金会负责受理救助申请,报爱佑、神华批准后,安排到定点医院治疗,其住院治疗费用中本基金会承担30%的资助款,分别由爱佑、神华予以承担。2011年度,爱佑基金会用于155名救助对象治疗的资助款达285.4万元,神华基金会用于111名救助对象治疗的资助款达89万元。同时,基金会与上海华润公司等合作单位于2011年4月10日在南昌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密切和加深了合作关系,2011年度华润公司用于58名救助对象治疗的资助款达67万元。故此,2011年度基金会募集的救助资金共计511.36万元,其中,九江市财政拨款30万元、捐赠款增值收入39.96万元、北京爱佑、神华和上海华润提供的救助资金441.4万元(其中爱佑、华润资助款352.4万元直接拨付到救助对象治疗医院)。
    (五)充分发挥财务监管机制的作用,不断强化捐赠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开支。基金会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极为重视,不但建立了一套财务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程,而且建立了一套财务监管机制。首先是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理事长定期听取捐赠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汇报,大项经费开支必须经理事长办公会或周工作会研究决定。二是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季度抽查制度,在每季度末,由基金会秘书长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务检查,查看账本做账情况,核实资金收支情况,核对银行存款情况等,并对抽查情况记录在案。三是捐赠资金的开支实行秘书长和常务副理事长两支笔联合审签制度。对捐赠资金的使用,不管是患者治疗费用的资助款开支,还是办公用品购置的工作经费开支,除事前履行报批程序外,事后做账的每张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后,送秘书长和常务副理事长审签。四是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接受省民管局指派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的审计监督和年度基金会理事会议的理事、监事监督,同时在基金会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监管得力,基金会2011年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账目规范明细,开支合理适度,现金管理严密,杜绝了违规滥用的现象。
    基金会2011年度用于救助对象治疗的资助款开支共计572.91万元,其中,用于2010年度的279名救助对象治疗的资助款406.38万元、用于2011年度的213名救助对象治疗的资助款166.53万元。
    基金会2011年度用于日常事务的工作经费开支共计41.1万元,占基金会当年医疗救助资助款的7.1%。其中,办公用品添置及档案室装饰费1.59万元、办公房租水电费1.53万元、电话报刊费0.31万元、邮寄费1.34万元、会议费2.99万元、差旅费0.96万元、接待费3.61万元、走访慰问费0.23万元、媒体宣传费0.35万元、东方华润新心起航系列活动费用1.68万元、财务及机构证审计费0.49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2.8万元、车辆保险维修使用费6.16万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16.18万元、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0.4万元、其他开支0.45万元。
    (六)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有关补助款的拨付方式,极需予以改进。根据省直四部门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2月起,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在救助对象出院后,其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计算出医保或新农合、民政医疗救助和基金会三方各承担的费用金额,并将有关住院费用票据资料直接寄送县级医保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以及基金会,以上部门单位收到票据资料并核实补助金额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款分别拨付给治疗医院。此项政策规定实施三年来,南昌和上海的6家定点医院分别与全省县级医保、新农合和民政约200多个部门单位发生资金业务联系,不但工作量巨大,而且工作难度很大。三年来,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省直四部门的文件规定,及时将救助对象住院费用补助款拨付给医院,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以各种理由拖欠,不但拖欠时间很长,而且金额较大。对此,基金会多次配合定点医院与有关单位联系,催缴款项,但收效不大。省民政厅、卫生厅和人保厅对此高度重视,均于2011年3月和10月二次下发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尽快将补助款拨付给医院。尽管如此,救助对象住院费用补助款拖欠问题仍然严重。例如,2011年10月三部门第二次下发催缴通知时,拖欠补助款共计515万元(577人次),其中,民政医疗救助补助款255万元(347人)、新农合补助款213万元(182人)、城镇医保补助款47万元(48人)。截至2012年1月15日,仍有214万元(256人次)补助款未拨付给医院,其中,民政100万元(146人)、新农合73万元(70人)、城镇医保41万元(40人)。同时,据医院反映,2011年8月以后发生的拖欠款现象仍较严重。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有关补助款拖欠问题,给定点医院的日常工作带来不便,极需在下一步予以解决。
    二、2012年度工作打算
    (一)精心做好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工作。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基金会一届理事会于2011年8月届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由于工作原因,换届选举工作将推迟到2012年上半年举行。据此,基金会要把理事会换届作为2012年度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织好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推荐工作,从有利于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出发,尽量把有关方面人士选进基金会理事会。二是组织好《基金会章程》和《基金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使之适应医疗救助活动的形势要求和深入开展。三是组织好基金会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全面总结回顾四年来开展医疗救助活动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四是做好换届有关事项的报批、协调工作以及换届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救助活动。要在认真总结四年来开展医疗救助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医疗救助活动新局面。一是继续把14岁以上先心病患者以及风心病患者作为救助重点,认真做好救助受理和治疗工作。二是适时开展新病种的救治工作,上半年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单位搞好协调,在有充分资金保障的基础上,适时对医疗救助活动增加一个或多个新病种。三是狠抓医疗救助质量的提升,强化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密切基金会与定点医院的沟通,进一步降低医疗救助死亡率。四是进一步改进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有关补助款的拨付方式,较好解决一些部门单位长期拖欠补助款,减轻定点医院催缴经费的负担。
    (三)拓宽救助资金募集渠道,争取更多非公募基金会合作开展医疗救助提供资金支持。基金会在2012年开展救助资金募集,面临诸多困难,难度很大,必须转变观念,进一步拓宽资金募集渠道,争取全年募集救助资金300-500万元。重点是参照与爱佑、神华的合作模式,再寻求一些有实力的非公募基金会,合作开展江西医疗救助活动,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中需基金会承担的资助款,由合作的非公募基金会承担。其次是广泛联系省内有实力的国有或民营企事业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争取一些单位给予医疗救助资金支持。
    (四)加强医疗救助活动品牌宣传,尽力扩大医疗救助的社会影响面。医疗救助活动开展四年来,全省许多先心病和风心病患者得到了医疗救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但是,仍有少部分困难家庭的先心病和风心病患者,由于信息闭塞而不知情,这部分困难患者也极需得到救治。考虑到这部分待救治患者主要居住在农村,故基金会2012年度重点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在省电视台适当时段做好广告宣传,进一步扩大农村影响面。另一方面要扩大对外交流,尽量参加正规渠道举办的慈善论坛、慈善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交流经验,扩大影响。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   基金会    工作总结 
                                                                                            
发:基金会理事、监事
报:熊盛文副省长,徐毅厅长,钟起茂副厅长、辜华荣副厅长、刘富林巡视员、刘金炎副厅长,省民管局
                                                                                        
联系人:  曾庆松                         联系电话:0791-86252230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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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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