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18 00:00 发布作者:
爱心医疗救助活动
主要内容及工作流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于2007年8月1日正式成立,属全省性公募慈善组织。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起,在全省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其住院费用由医保或新农合、民政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承担。
爱心医疗救助活动主要内容和工作流程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城乡低保户家庭成员
(二)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三)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二、救助病种
(一)中度以下肺动脉高压单纯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
(二)动脉导管未闭
(三)肺动脉瓣狭窄
(四)心功能Ⅲ级以下单纯二尖瓣、主动脉瓣狭窄或关闭不全
(五)中度以下法洛氏四联症
三、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经批准到定点医院手术治疗,全部住院费用由治疗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出院后,其全部住院费用,通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简称医疗救助)等补助后,剩余部分由爱心基金会或有关慈善机构承担
四、资金来源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捐款
(二)政府财政拨款
(三)基金增值
五、定点医院
(一)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心胸外科 0796-8259315
地 址: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06号
联系人:蔡其桂主任 13307068566
李 虹护士长 13407069880
(二)赣州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 0797-8126789
地 址:赣州市红旗大道17号
联系人:杨瑞平主任医师 13907970189
钟丰文主治医师 13970145519
承 诺:给每位住院救助对象交通费补助200元
(三)江西省人民医院心胸外科 0791-6896214
地 址: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联系人:陈 艰副主任 13970802508
陈美芳护士长 0791-6030543
承 诺:给每位住院救助对象交通费补助300元
(四)江西省儿童医院小儿心脏病治疗中心 0791-6801419
地 址:南昌市阳明路122号
联系人:邹 勇副主任医师 13870993198
艾凌云主治医师 13767104811
承 诺:给每位住院救助对象交通费补助200元
(五)南昌大学二附医院心胸外科 0791-6293362
地 址:南昌市民德路1号
联系人:唐燕华主任医师 13517081828
李 勇主任医师 13970977828
董 啸副主任医师 13767461970
承 诺:给每位住院救助对象交通费补助200元
(六)南昌大学三附医院(南昌市一医院)心胸外科 0791-8862317
地 址:南昌市象山北路128号
联系人:张兆瑞主任医师 13979158878
王 晖 博 士 13870613123
章志龙副主任医师 13007208618
承 诺:给每位住院救助对象交通费补助200元
提供患者和陪护共2人住院期间免费就餐
(七)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胸心外科 021-66111070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389号
联系人:梅运清主任 13918872754
蔡建志主任医师 13311686511
王玺胜博 士 13918872834
承 诺:给每位住院救助对象交通食宿补助500元
(八)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心胸外科 021-61569509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联系人: 辛疆戈 15221007610
承 诺:给每位住院救助对象交通食宿补助500元
六、单病种医疗最高限价
(一)无肺动脉高压单纯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16000元
(二)轻、中度肺动脉高压单纯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体重小于10公斤用膜肺20000元,体重大于10公斤用膜肺18000元、用鼓泡肺16500元
(三)动脉导管未闭:介入23000元,手术8000元
(四)肺动脉瓣狭窄:介入12000元,手术16000元
(五)心功能Ⅱ级以下单纯二尖瓣、主动脉瓣狭窄或关闭不全29000元
(六)心功能Ⅲ级单纯二尖瓣、主动脉瓣狭窄或关闭不全30000元
(七)法洛氏四联症:轻度30000元,中度35000元
鉴于患者病情的复杂性,由南昌四家定点医院联合组成的心胸科专家组进行病情会诊,参照单病种医疗最高限价,提出医疗费用意见,经爱心基金会审批,确定每位救助对象的住院费用最高限额。
七、补助标准
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对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补助,实际住院费用低于最高限额的,分别按实际住院费用的40%和30%予以核销;实际住院费用高于最高限额的,分别按最高限额的40%和30%予以核销。
城镇医保对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补助,按照实际住院费用,根据现行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予以核销。
爱心基金会或有关慈善机构对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补助,按照实际住院费用,减去医保或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补助金额后的余额数予以核销。
八、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申请
1、患者由监护人陪同,于星期二或星期三(节日除外)到爱心基金会申请救助(吉安、赣州市患者分别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和赣州市人民医院申请)
2、患者递交以下证件材料:申请救助书、乡镇(街道)出具的患者属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或低保边缘户家庭的证明(县级民政局在证明上确认盖章)、低保证或优抚证或低保边缘户审批表、医保证或新农合证、户口本、16岁以上患者身份证、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胸片和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爱心基金会地址: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电话:0791-6252230、6254780
(二)受理
1、接待员对申请救助患者进行登记,查验患者递交的证件材料
2、值班医师询查患者病情,填写《询诊单》,视情免费安排彩超和胸片复查(填写《复查通知单》)
3、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审批表》
4、签订《爱心医疗救助协议书》(一式2份)
5、复印低保证或优抚证或低保边缘户审批表、医保证或新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彩超报告单等有关页面(各1份)
6、留存以上复印件(原件退回)和胸片、申请书、证明等材料
(三)会诊
1、每月底,基金会组织在昌定点医院联合组成的心胸科专家组,对申请救助患者病情进行会诊
2、专家组根据病情认定手术治疗对象
3、专家组对手术治疗对象提出治疗方案和住院费用最高限额意见,并记录在《爱心医疗救助审批表》有关栏目
(四)审批
1、每月初,基金会对申请救助患者进行集中审查,确定救助对象及其住院费用最高限额
2、向监护人寄送《爱心医疗救助对象手术治疗通知书》
3、向所有定点医院寄送《爱心医疗救助ⅩⅩ月份手术治疗名单》
4、电话通知救助对象家庭,注意查收《通知书》
5、电话通知需复查患者家庭,尽快到指定医院复查(先到基金会开具《复查通知单》)
6、电话告之不予救助患者家庭,并说明原因
(五)入院
1、救助对象家庭接到《通知书》后,自行选择(或由基金会指定)并联系定点医院,落实入院治疗时间
2、救助对象和监护人持通知书、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和患者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到所在市、县(市、区)医保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领取转诊证明
3、入院时,救助对象由监护人陪同,持通知书、低保证或优抚证或低保边缘户审批表、医保证或新农合证、户口本、转诊证明和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等证件材料,在医院联系人引导下,办理住院治疗手续
(六)治疗
1、医院对救助对象进行手术前各项检查
2、医院研究制定手术治疗方案
3、医院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对象手术治疗确认单》(不予手术的建议取消救助,需增加费用的予以说明)
4、医院将确认单传真送基金会审核
5、基金会在确认单上签署意见后传真送医院
6、医院收到确认单后实施手术治疗或取消救助
(七)经费
1、救助对象入院治疗时,其医疗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
2、救助对象出院时,本人或家属在住院发票和费用清单上签字
3、医院心胸科向救助对象发给交通食宿补助金(未承诺的除外)
4、医院心胸科将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票据资料送医院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票据资料有:通知书、医保证或新农合证、低保证或优抚证或低保边缘户审批表、户口本、转诊证明、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
5、医院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审核住院费用票据资料,核定医保或新农合、医疗救助和基金会补助金额,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在医保证或新农合证上准确记录补助金额,免费向救助对象提供出院小结和结算清单复印件
6、医院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复印有关票据资料,其中:医保证或新农合证、低保证或优抚证或低保边缘户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出院小结、结算清单等各4份;疾病证明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转诊证明等各3份(有关证件退回给救助对象)。同时,将以上复印件和有关原件按医保或新农合、民政部门、基金会或有关慈善机构和医院各1套整理成册(原件属医保或新农合)
7、医院医保办或新农合办视情每1至3个月集中填写《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核销统计表》,并将此表和有关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票据资料分别寄送相关医保或新农合经办机构、民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补助款拨付)和爱心基金会或有关慈善机构(具体寄送单位:医保、新农合以转诊证明为准,民政部门以低保证或优抚证或低保边缘户审批表为准)
8、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以及爱心基金会或有关慈善机构审核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票据资料和补助金额,并在收到票据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款拨付定点医院
9、基金会出纳员审核住院费用票据资料和补助金额后,填写《爱心基金会补助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核销审批表》,经出纳、会计人员签字,送秘书长、常务付理事长审签
(八)归档
1、建立救助对象文书挡案。资料有:审批表、申请书、县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或优抚证或低保边缘户审批表、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彩超报告单、协议书、询诊单、手术治疗通知书、手术治疗确认表、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结算清单、基金会补助款核销审批表等原件或复印件
2、救助对象住院费用补助款核销后,将每个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情况填入《爱心医疗救助审批表》有关栏目,并将有关票据资料存入救助对象文书挡案
3、适时充实电子数据库内容(爱心医疗救助审批表、月份手术治疗名单、年度手术治疗统计表、年度接收捐赠款和医疗救助经费开支统计表、年度医疗救助工作经费开支统计表、有关文件资料)
九、制度建设
(一)医疗救助制度
1、申请审批规程
2、定点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和4支专业队伍
3、定点医院绿色通道和承诺
4、救助对象手术治疗信息反馈(医院探视、电话询问、信函调查、上门家访)
(二)会议制度
1、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次
2、理事长办公会:每季度召开1次
3、周工作例会:每周一、五上午共2次
4、基金会与定点医院协调会:每年1至2次
(三)报告制度
1、向理事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2、向理事长办公会和周工作例会请示、汇报
3、编印《简报》通报有关情况(发有关领导、理事会理事监事、设区市民政局、定点医院等)
4、紧急情况即时报告
(四)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分别专人负责
2、救助经费和工作经费分开作账
3、严格经费开支审批(每张开支发票须经办人、秘书长和常务副理事长签字,大项开支报理事长办公会或工作例会审定)
4、经费收支日清月结
5、现金保管限额
6、每季度由基金会秘书长组织一次财务检查
7、每年向理事会会议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8、接受省民管局委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年度财务审计
9、每年将医疗救助资金开支情况和工作经费开支情况,在基金会官方网站公布
(五)挡案管理
1、救助对象文书挡案(长期保存)
2、救助对象电子挡案(长期保存)
(六)电子数据库
1、分年度建立电子数据库
2、将文件资料、手术治疗、接受捐赠、经费开支、救助对象情况和影像照片等输入电子数据库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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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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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方式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4楼
电话:86252230 86254780 邮编:3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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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爱心公益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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