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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再获中央财政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2013-06-08 00:00    发布作者:

 
 
 
 
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再获中央财政
资助100万元
 
 
 
    国家财政部在2012年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拨专款2亿元,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度再次拨专款2亿元,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从2007年10月起,在全省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贫困家庭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在2012年获得中央财政资助100万元,用于104名贫困家庭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成年患者的手术治疗。以上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共计451万元,除中央财政资助100万元外,地方政府财政和其他社会资金配套351万元。
    根据民政部民管局对中央财政资助款申报要求,在江西省民政厅民管局的精心指导下,爱心基金会在认真总结2012年中央财政资助项目实施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2013年度中央财政资助江西贫困家庭18岁以上先心风心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申请方案和实施计划方案。由于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时间长达5年,积累了丰富经验,且2012年中央财政资助项目完满实施,获得民管局委派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的好评,经民政部民管局评审,同意中央财政2013年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资金中,资助江西贫困家庭18岁以上先心风心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100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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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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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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