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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赣鄱爱心公益大使选聘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24-09-26 00:00    发布作者:

经报江西省民政厅同意,现将《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赣鄱爱心公益大使选聘办法 (试行)》予以发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赣鄱爱心公益大使选聘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服务老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促进基金会的公益形象、公益宣传和公益募捐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动员机制,决定在省内外选聘若干“赣鄱爱心公益大使”。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赣鄱爱心公益大使”选聘范围主要是:在省内外从事公益慈善、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方面具有较高知度的专家、学者;省内知名的艺术家、演员、主持人,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赣籍演员、主持人;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省内知名企业家、省外赣籍企业家;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原在国家部委和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已退休的老同志及有关知名社会人士。
第三条 赣鄱爱心公益大使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本基金会章程,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能力和素质。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慈善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江西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四)积极支持、热心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公益慈善调研、公益宣传促进等有关活动。
第四条 赣鄱爱心公益大使的主要职责:
(一)公益宣传:传递社会正能量,传播公益慈善信息,积极参与公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关注度。
(二)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基金会组织的有关会议、论坛、沙龙等有关公益活动。
(三)公益支持:积极支持推动基金会的公益募捐,及时向基金会提出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但不参与本基金会有关决策。
第五条 赣鄱爱心公益大使的选聘程序:
1.选聘提名。基金会在有关媒体公告《赣鄱爱心公益大使选聘办法(试行)》,通过有关组织、机构提名或个人自荐等形式,征集候选人。
2.审核确定。基金会办公室对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提请理事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并报江西省民政厅核准备案。
3.颁发聘书。基金会以适当形式向赣鄱爱心公益大使颁发《聘书》。
赣鄱爱心公益大使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赣鄱爱心公益大使履行职责的必要保障:1.基金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2.受邀参加公益调研等活动;
3.基金会提供必要的接待服务保障、参与有关活动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贴等差旅费用,以上经费支出参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厅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执行。爱心公益大使属专家学者,受邀在基金会组织的专题讲座授课、专题沙龙演讲,由基金会按有关规定支付适当的讲课费。
第七条 基金会负责赣鄱爱心公益大使公益活动的规划、引导、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 基金会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赣鄱爱心公益大使,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激励。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本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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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简介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是 2007 年 8 月 1 日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公募慈善组织,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关怀推动,孟建柱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基金会以 “汇聚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助力江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专项大病帮扶救助和“一老一小”公益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宗旨,核心开展困难群众心脏病免费手术救助,累计救助超 5300 名患者、筹措资金超 2 亿元,近年拓展至 “一老一小” 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获 “赣鄱慈善奖” 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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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爱心基金会自2007年10月16日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先心、风心病患者(包括婴幼儿和成年人),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救助。四年多来,在省政府领导重视关心下,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指导帮助下,医疗救助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受助家庭及社会各界的赞誉。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募集救助资金。四年多来,基金会募集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76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9个设区市财政共拨款690万元,省内企事业单位捐款1317万元,省外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捐款1493万元,基金增值(利息)260万元。 二、医疗救助人数。2007年至2011年底的四年多来,基金会救治贫困先心、风心病患者共计2455名。其中,07年60名、08年212名、09年594名、10年882名、11年707名。以上救助对象中,农村藉患者2266名,占救助人数90%。2012年基金会计划救治患者400名,其中,0-14岁患儿100名,15岁以上成年患者300名。2012年1月至6月已批准救治人数201名,其中,先心患儿42名(占21%)、成年先心、风心患者159名(占79%) 三、住院费用核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爱心基金会等三方面,按规定比例予以核销(2010年底前为3:2:5,2011年起为4:3:3)。四年多来,2455名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计6830万元(2011年人均治疗费用3.2万元)。其中,医保补助180万元、新农合补助20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1620万元、基金会慈善资助2944万元(2011年人均资助0.96万元)。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方式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4楼

电话:86252230 86254780 邮编:3330046